目前有許多合同糾紛,其實若在早期進行充分調查、論證、預防以及實施防范措施,大約90%是可以避免敵對訴訟的。即便進入訴訟程序,也應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找到最佳解決方案,以實現最大程度的“實際利益”,而不是簡單依賴法條、展示證據或者僅僅走程序,以免達不到當事人期望的結果。
在代理合同法律事務時,我們努力培養當事人的法律意識,逐步引導其認識政策風險、系統風險、管理風險、執行風險、非常規法律風險以及灰色地帶風險。我們希望幫助他們盡可能避免盲點,確定底線,并在合法程序和證據基礎上減少漏洞,完善業務操作和規范相關流程,強化證據重要性。特別是在糾紛發生時,要沉著應對,盡快完善相關證據鏈。在應對政府、司法機構、對方當事人、專業機構以及新聞媒體等多重壓力時,我們幫助降低風險、減少社會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通過有效協商,減輕經濟負擔并高效解決糾紛。
經濟合同爭議
天津律師事務所的公司顧問團隊進行了專業的業務梳理和分工合作,他們主要關注以下四種情況:
一、合同風險管理工作
根據客觀情況,全面了解國際及國內最新形勢,在雙方簽署合同前針對政策風險(國際政局、政治風險、戰亂風險、國內政策、立法趨勢)、系統風險(金融市場、匯率波動、經濟危機、經濟增長下滑)、管理風險(財務、人事、運營)、實施風險(對方信用調查、行業門檻)、法律非正規風險(環保、消防、政策變動)以及灰色地帶風險(周邊環境、傳統信仰、社會團體、政商關系、經濟犯罪)做各種風險評估。從而使簽署合同的各方在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方面有所了解,結合個人風險承擔能力,作出最佳決策參考。在糾紛發生后,訴訟并非唯一解決途徑,大量的非訴訟工作在訴訟之前,相較于訴訟程序,工作量更大且更耗時,但效果更佳。
我們主要為以下合同提供非訴訟風險管理服務:
1、商品買賣協議涵蓋工礦產品的采購銷售協議、農副產品的采購銷售協議、以及國際貨物的買賣合同等內容;
2、貸款合同涵蓋了各種不同時限的私人或商業貸款協議;
3、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建筑裝飾等。
4、房地產合同,涵蓋了房地產買賣、租賃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等內容;
5、電力供應合同可以包括供應電力、天然氣、自來水、熱力等服務合同;
6、贈與合同涵蓋了饋贈合同、遺贈合同等內容;
租賃合同;
8、融資租賃協議包含了買賣關系,是融資租賃中的一種合同。
9、簽訂合同包括來料加工、來件加工有關爭議和補償貿易等內容。
10、貨運合同涵蓋水運、鐵路、陸路和航空運輸合同;
11、技術合同糾紛涵蓋了技術開發(包括委托開發和合作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包括專利技術轉讓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專利技術實施許可)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等。
12、保管合同;
13、倉儲合同;
14、委托合同;
15、行紀合同;
16、居問合同;
17、各種保險條款,例如財產保險條款、壽險保險條款等。
18、擔保合同包括擔保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留置合同等。
19、包括承包經營合同,例如農村承包經營合同等;
20、就業協議包括雇傭協議、集體勞動協議、涉外勞務協議等內容;
21、知識產權合同涵蓋了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等方面的合同;
22、跨國合資企業合同,國際合作企業協議、國際自然資源勘探開發合同;
23、合伙協議包括普通合伙協議和匿名合伙協議;
24、其他合同糾紛可能涉及培訓、票據貼現、儲蓄、影視、廣告等各類合同。
二、訴訟合同糾紛
我們的律師團設立了專門的工作小組來研究和處理高風險的事務,涉及”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房地產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我們會對糾紛原因、當事雙方權衡、利益風險、證據搜集、和解可能性以及最大化利益的策略進行專業分析。我們會根據訴訟前的準備工作來制定訴訟中的策略、起訴和應對方案、訴訟程序的實施,并特別重視訴訟后結果的跟蹤,目的是為了最大化實際效益。
三、合同犯罪案例調查及相關工作
我是一名合同犯罪實務專家,致力于保護企業管理者和個人投資者。在經營過程中不慎涉及合同犯罪和經濟犯罪的情況下,有時經濟合同糾紛很容易被誤認為是合同詐騙。有些案件甚至連司法部門都難以準確區分,但有些案件是由于缺乏對法律的深入理解和風險防范措施不夠導致的。我針對不同企業特點提出了有針對性的“風險防控、監督”和經營中的“合規性制度建設和抽查”方法,以防患于未然,或在病根初現時將病根扼殺。
四、長期擔任法律顧問的工作
天津催收公司的法律顧問工作原則:事前咨詢,事中監督,事后糾錯,以預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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